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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事故12年后,日本在反对声中坚持“排污入海”

摘要:

12年前的3月11日,日本东部发生了里氏9.0级巨大地震,随后引发的巨大海啸对日本东北部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等地造成毁灭性破坏,并引发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

12年过去了,尽管日本东北部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进展,但以福岛核电站事故为代表的次生灾害所带来的阴影仍未散去。根据日本政府和福岛核电站所属的东京电力公司(下称“东电”)此前公布的福岛核电站核污水处理计划,将于今年春夏期间开始向海洋排放福岛核废水。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0日回应表示,我们注意到,近来不少专家学者都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提出强烈批评。根据国际法,日方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环境污染,确保危险最小化。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工作组尚未完成对日本排海方案的评估,更没有得出最终结论,日方也没有与利益攸关方进行充分协商,却一意孤行批准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并且加速推进排海设施的建设,这种行为极其不负责任。

她表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关乎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不是日方一家的私事。中方敦促日方正视各方合理关切,切实履行自身义务,接受严格国际监督,以科学、公开、透明、安全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包括研究排海以外的处置方案。在同周边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和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之前,日方不得擅自启动核污染水排海。

“排污入海”工程将持续30年

据日媒报道,去年12月,东电向积水的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反应堆安全壳内部投放了配备辐射检测传感器的水下机器人,以勘探受损机组内部情况。在今年3月11日纪念日前夕,东电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燃料碎片当年并未全部清理干净,如今很可能仍大范围分布在底部堆积物的表面。东电还将派遣水下机器人进入机组内部,尝试拍摄内部的损伤情况等。对此,有外媒质疑,随着排污入海的时间日渐临近,这些燃料碎片如果随之暴露,会产生何种影响?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将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染水,经多核素去除设备(ALPS)的处理后,排放入海。其中,日本计划将污水的氚浓度稀释到每升1500贝克勒尔,排放标准为本国安全限制的1/40。

日本政府及东电给出的时间表显示,“排污入海”工程将持续30年左右。去年8月起,东电已开始挖掘适用于核污水排放的海底隧道,预计长约1公里,目前已经完成了约800米。

东电网站上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2日,福岛第一核电站储存的核污水已占总体储存容积的96%,达132.71万立方米,其中已通过ALPS方式处理的核污水占32%,待处理的核污水占68%。

此前,东电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曾表示,尽管在福岛核电站内修建了许多罐状的污水储存设施,但是每个储存罐只能容纳1000~1300吨污水,而估算显示,核电站内容纳这些储水罐的空间有限,因此找新的方式处理迫在眉睫。但就缘何选择“排污入海”这一方式,东电称,相较其他方式,就时间和经济成本而言,“排污入海”优势最显著。

日本国内外反对强烈

根据东电的说法,尽管ALPS已经去除了大部分放射性物质,但实际上,经过处理后的核污染水仍含有氚等难以清除的放射性元素。

据央视新闻报道,东京“原子力资料情报室”负责人伴英幸表示,东京电力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处理过程只能移除放射性元素的一部分,100%移除是做不到的,“我们曾多次要求公开相关数据,但他们始终都不公开相关数据,东电完全没有听取我们的建议”。

日本国家警察厅(NPA)3月11日当天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日本全境因这场地震共死亡15900人、失踪2523人,但依旧有3.1万上述地区的民众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至今无法回到昔日的家乡。

3月11日当天,由于福岛核电站核污水事故的处理依旧争议不小,不少日本民众聚集在东电门前,举行大规模抗议活动,反对核电站运行和政府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去年,日本福岛县和宫城县的多个民间组织,向东京电力公司和经济产业省提交了一份18万人联合署名、反对将福岛核电站污水排入大海的请愿信,要求采用其他方法处理。

不仅仅日本本国民众反对政府这一决定,国际社会也密切关注。2月底,太平洋岛国领导人齐发声明,认为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并不是简单的日本国内事务,是会影响到包括南太平洋岛国在内的世界性重要事件。鉴于目前日本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证据独立性及可验证性并不能令人满意,太平洋岛国论坛已多次呼吁日本推迟核污染水排海计划。

韩国也有学者论证,日本福岛135万吨核污染水总量巨大,根本无法彻底实现净化。与其排放入海,该韩国学者认为,挖掘一个20万平方米的人工湖,可以完全满足日方未来50年倾倒核污染水的需求,而且只需花费2500万美元,是耗资最小的处理方式。

韩国表示对日方核监管机构批准排污入海的做法感到忧虑,并将采取应对措施。同时,韩国将提升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加强对国内海洋环境辐射的检测工作。

日核电站运转寿命争议

除了核污水排放问题在日本国内引发争议外,日本政府此前在内阁会议上敲定了能源相关的5项法律修正案,允许核电站运转年限超过60年。

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政府对核电设施采用“原则上40年、最长60年”的运转年限规定。此次经过调整后,因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每隔10年对核电站的审查所导致的停运期等不计入运转年限中,从而使得核电站的实际运行时长可拉长至60年以上。日本政府甚至希望,若核电站能确认安全,未来不排除像美国一样,将核电站的允许运转寿命延长至80年。

目前,日本共有15座核电站,33台核电机组。经过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审查合格,在福岛核事故后重新启动了6座核电站、10台核电机组。而日本政府为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计划在2023年夏季后再重启5座核电站、7台核电机组,称要“最大限度活用核电站”。

日媒认为这是冒险的举措,此前日本国内不乏核电站因设备老旧而出现事故的情况。

不过,在日本国内,有关60年以后的日本核电站老化状况评估方式、设计陈旧应对办法的讨论才刚启动。根据日本11家主要电力公司的数据,福岛核事故后,为重启日本闲置核反应堆所需的安全措施成本在今年1月累计飙升至6.09万亿日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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