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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3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

摘要: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3年3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2023年3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7581.5万元,得补4923.5万元。

2023年3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7个省辖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周口2378.5万元,信阳2310.5万元,濮阳1042.5万元,郑州796.5万元,许昌649.5万元,驻马店258万元,漯河146万元。

11个省辖市(示范区)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1605万元,鹤壁1051.5万元,新乡706.5万元,焦作392.5万元,开封372.5万元,洛阳286.5万元,平顶山242万元,商丘145万元,南阳54万元,安阳42.5万元,济源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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