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次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察,直指建筑施工领域突出环境问题
“省生态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目的就是帮助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查找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治理水平。”
2022年9月21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动员部署会在苏州召开。会上,专项督察组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王玉华就做好本次专项督察提出工作要求,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晓东作表态发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建忠汇报了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剖析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专项督察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夏明芳主持会议。
苏州市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会议通报了苏州市空气环境质量,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苏州市环境质量改善形势同比下滑严重。截至9月19日,苏州市PM2.5浓度为2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9.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3%,同比下降了7.7个百分点,达成全年空气环境质量目标的压力很大。
与此同时,去年的省级例行督察和日常派驻监察发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涉及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精准监管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建筑工地施工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问题突出,建筑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不力。近期随机对苏州市50个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的结果也印证了这一症结,在累计发现的71个问题中,部分问题属于前期反复交办的。
首次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察
据悉,此次专项督察是《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出台后,首次对设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专项督察。
督察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有关生态环境责任的落实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苏州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任务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查问题、找病因、开药方”,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旨在帮助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查找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建立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共同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在督察方式上,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尽快解决建筑施工等领域突出环境问题
王玉华强调,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中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抓好职能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履行职责,尽快解决建筑施工等领域环境问题反复治、治反复,责任不清、履职不力,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
王晓东在表态发言时指出,开展专项督察既是对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更是促进责任落实的一次有利契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督察工作顺利开展,从严从实整改见效。
“此次专项督察十分重要,务必要认识再提高、工作再提升。”张焱在动员部署会上表示,苏州将把接受督察和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找准问题症结,诚恳接受督察,寻求工作合力,坚决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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