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1个设区市主城区平均降尘量同比下降16.7%
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1至4月,全省PM10平均浓度9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0%。全省11个设区市主城区平均降尘量6.5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6.7%,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4月1日正式实施。河北省抓住大力降低扬尘排放的关键窗口期,将今年4月确定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月,对扬尘污染源摸底建档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指导各地及时分领域建档立卡,实现扬尘污染源动态管理。目前全省已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15015个。
河北省严格建设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对现场核实不符合《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化帮扶指导,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安排专人盯办。4月份,全省发现并整改扬尘污染问题1300多个,严禁“一刀切”停工整治。实行差异化管控,立足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把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基建、水利工程等348个国家或地方重点工程项目、88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纳入正面清单,优化服务帮扶,保障正常生产。
积极推进城市周边地区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规划建设,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绿化标准,营造良好的城市周边生态环境。对排查发现的1486个城镇裸露地面逐地块建立面积、位置信息,明确责任单位、整治标准、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加大城市(县城)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基本做到清扫过程无扬尘。对城区主要道路,实行“以克论净”作业标准,确保积尘达到标准要求。持续加大国、省干线,特别是城市出入口及周边重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力度,今年以来,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共计出动清扫车7万余台次,清理各种垃圾38万多立方米,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基本保持整洁无杂物,全面保持了路面范围内干净整洁。
河北省充分运用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等科技监管手段,建立专人值守、问题交办制度,对发现扬尘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建设工地和视频监控发现扬尘防治措施异常点位,第一时间作出分析研判,第一时间推送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省建筑工地实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6000多台套,基本实现在建工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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