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用地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徐强建议:
广州市“两会”召开在即,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政协委员带来了哪些好建议?从今天起,记者进行摘录刊登。
出于对于建筑垃圾外包外运环境安全性的思考,广州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广州市社会服务委主任徐强在今年市“两会”将带来《关于解决广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用地问题的建议》。
经过多年的发展,广州市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全市建筑垃圾总体综合利用率50%以上,达到国内较高的水平。徐强说,广州在建筑垃圾治理市场相对平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问题亟待解决,如行业市场化程度过高、缺少龙头企业、末端处置项目规模小、资源利用水平不高等。
为此,徐强建议首先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建议广州通过市区联动,发扬国企担当作用,扶持市属国企建设一批设备先进、工艺领先的大型的综合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议除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等中心区域外,未来5年在白云、花都、增城、黄埔、番禺、南沙、从化等行政区分批建设1个或以上大型综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项目,总处置规模2000万-3000万立方米/年,总占地面积870-1305亩。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国资委配合,解决国企项目选址难、用地难问题。
具体体现为,将项目纳入城市重点基础设施范围。区别于传统的建材项目,建筑垃圾循环利用设施是以处置为手段、产品资源化为最终目的的生态环保类项目,在项目定位上与一般工业项目有本质区别。因此,根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建议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国资委配合,将大型综合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作为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专项规划和正面清单,免于考核产值、税收等指标。
市区联动,切实解决制约项目落地难的用地问题。项目选址难、落地难的重点在于规划。为解决部分区用地规模、用地指标相对不足等问题,建议实行灵活的供地政策。一是被列入政府重点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市、区联动,由市级规划部门负责统筹解决用地指标、用地规模问题,区级规划部门负责解决项目规划选址、征地等问题,最终引导市属国企有序建设;二是采取划拨、出让、招拍挂等方式灵活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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